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9-8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通知:长江电力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1,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3%。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电力共持有公司股份130,858,2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表
■
(二) 股东情况
截止2019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十股东情况如下表。
■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电力在境内、境外拥有湖北能源、广州发展、三峡水利、川投能源、国投电力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海电力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拟继续增持上海电力股份不低于100万股,相关操作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江电力持有上海电力130,456,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8%。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电力持有上海电力 130,858,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长江电力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1,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3%;
增持后长江电力持有上海电力股份130,858,2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 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行为。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68号
联系电话: 021-23108800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电力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