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贝“出事”没完没了 投资者只能束手无策

獐子岛的扇贝又出事了,这回不是跑了,而是直接死了!11月11日晚间,獐子岛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根据目前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2018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约3.5公斤,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10月平均亩产25.61公斤,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同日,深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解释扇贝在短时间大面积死亡的原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信息违规披露的情况。12日,獐子岛股价一字跌停。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扇贝第一次“出事”了,在2014年10月,2018年1月和2019年4月,獐子岛的扇贝已经“跑路”三次。业内人士建议,对于这类频出问题的上市公司,应加大处罚力度,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扇贝“出事”成连续剧

獐子岛这次的扇贝出事,来得很突然!就在10月19日,獐子岛还在回复深交所时自信地表示,其2017年度底播虾夷扇贝投苗量31.8亿枚,2019年进入收获期。本年度计划收获采捕约20万亩,剩余面积2020年收获,目前不存在减值风险。截至10月末,公司上述底播虾夷扇贝合计账面价值3亿元。

不到半个月,即上演“打脸”戏码。11月7日启动的2019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结果显示,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在近期出现大比例死亡,其中部分海域死亡贝壳比例约占80%以上,死亡时间距抽测采捕时间较近。

根据目前已抽测点位的亩产数据汇总,已抽测区域2017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不足2公斤;2018年存量底播虾夷扇贝平均亩产约3.5公斤,亩产水平大幅低于前10月平均亩产25.61公斤,公司初步判断已构成重大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减值风险。

公告称,公司正组织海洋专家和科研机构,将尽快赶到海洋牧场现场进行勘察并将进行扇贝自然死亡原因分析。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能获知导致本次虾夷扇贝大规模自然死亡的具体原因。

獐子岛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已亏3100-36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扇贝的成长周期,2017年度底播虾夷扇贝目前正是收获的季节,2018年底播扇贝则是“主力选手”,随着这批扇贝的大规模死亡,公司2019年能否顺利实现盈利的变数增大。

7月顶格处罚区区60万

11月12日,獐子岛股价不出意外一字跌停,2019年以来,獐子岛股价连续下行,年初至今已下跌17.18%,总市值共蒸发约4亿元。

此次扇贝又出事,上市公司的责任应该如何认定?多位律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下定论还为时太早。“从其公告表述看,其合规性确实值得怀疑,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还需要监管层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调查。”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表述。

“《证券法》明令禁止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虚假陈述,如果此次獐子岛存在财务数据造假等虚假陈述行为,其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獐子岛“扇贝门”事件屡次上演。在2014年10月,2018年1月和2019年4月,扇贝已经“跑路”三次,原因分别是受冷水团异动、“瘦死”和“受灾”,被调侃为上演“扇贝跑了”连续剧。更有投资者气愤地表示,现在有的公司造假都不认真。

就在今年7月,证监会对獐子岛及公司相关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原因,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吴厚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同时对吴厚刚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据悉,上述两项处罚均属于顶格处罚。

律师:应加大惩处力度

上市公司扇贝屡屡“跑路”,投资者的权利如何保障?“顶格行政处罚之所以威慑作用小,主要原因还是处罚的上限太低,仅是区区60万元。此外,此前虚假陈述被罚后追究刑事责任的也较少,而刑事责任方面,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上限也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因此,为遏制上市公司造假,建议在立法上提高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上限,甚至也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对投资者保护采取的惩罚性赔偿机制。”谢良建议。

据悉,七月份下发的仅为处罚事先告知书,还不是正式处罚。“正式处罚尚未落地,我们这边已经收到了部分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待正式处罚后便会发起索赔诉讼。”许峰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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