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天短暂撤离河北,相关部门预测:这个秋冬季形势不乐观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本轮重污染天减排情况,通报称,全省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已经结束,通过对3万多家企业实施减排措施,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维持在了轻度到中度污染,比预计污染程度降低了1到2个等级。

未来一周,河北多个城市是二级良到三级轻度污染的空气质量。但是大范围的污染只是暂时消退,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秋冬季河北省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总体较差,秋冬季期间仍然可能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

10日的石家庄天高云淡

预警解除

10日多个城市解除预警,石家庄恢复常态化限行

进入11月以来,受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河北省东部和中南部地区经历了一次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开展联合会商通报,11月1日夜间起,受弱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地面湿度增大,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随后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城市于11月1日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提前3天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

11月5日,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9日夜间起,受强冷空气影响,全省扩散条件整体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

区域二城市(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于11月7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于11月10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目前,石家庄市主城区恢复执行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和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此外,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中,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及重点行业强化减排,共发现企业(点位)存在问题196个。

10日的石家庄,空气好景色也好

减排成效

3万多家企业减排,污染程度比预计降低1到2个级别

预警期间,河北省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采取排放绩效评价和差异化管控措施,不搞“一刀切”,全省5万余家涉气企业中有3万多家参与了应急响应。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评估系统》测算,此次橙色预警期间,河北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每日减排量分别可达741吨、510吨、866吨和517吨。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占全社会的25%左右。

“从空气质量实际监测结果来看,本次污染过程最重的时段为11月3日至6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他介绍,从PM2.5浓度来看,在此期间启动预警的城市PM2.5预测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实际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浓度均值降低了52%。

从峰值浓度来看,预测6日邢台市PM2.5日均峰值浓度将达到311微克/立方米,实测为135微克/立方米,降低了57%;预测PM2.5小时峰值浓度将达到460微克/立方米,实测峰值为209微克/立方米,降低了55%。

从持续时间来看,累计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长为115个小时,较预测的减少324小时,其中重度以上时长仅累计出现27个小时,远远小于预测值。

“实测数据显示,采取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缓了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的污染程度,缩短了重污染持续时间,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维持在轻至中度污染水平,比预测降低了1-2个级别。”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河北的气象条件整体不利,比往年偏差,但是整体的污染程度并没有进一步加重。”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全省预测

本周轻度污染频现,秋冬季或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

冷空气到来,好空气也来了,10日到11日河北省大部分城市是优良天,但是今年的外部气象条件依旧不利。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预报,本周(11日到15日)空气质量并非全部是优良天,冀中南的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多数城市预计将出现三级轻度污染,个别城市还将出现四级中度污染

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与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开展的2019-2020冬季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预测会商结果显示,预计2019年至2020年冬季,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弱,我国北方地区静稳天气发生概率较高,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5℃至1℃。预计今年冬季河北省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总体较差,

与2018年至2019年冬季接近,较2017年至2018年冬季偏差。

“由此预计,河北省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仍然可能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省生态环境厅将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会商研判,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

特别提醒:

石家庄公布19个拒不执行环保措施问题,包括5个道路扬尘污染问题,4个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5个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以及5个其他污染环境问题。

同时,石家庄市公布环境污染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公众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热线(0311):12369、12342。

■摄/河北青年报记者王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