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了9年了,單位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辭退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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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辭退,這種情形在《勞動合同法》中是有相關規定,公司以此辭退員工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和工作了多少年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即便你做了9年了,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辭退你,也是不用支付一份錢經濟補償金的。

那麼員工是否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呢?當然不是,我們可以從關鍵兩點來為自己爭取。

一、公司說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證據是否充足?

1、關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不論什麼時候,違紀的證據首先看你本人對該事實有沒有認可,如果認可了,就不多說了。如果你不認可也沒簽字,那麼看公司的證據是否有效,也就是說公司證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及關聯性是否都符合。如果不符合,那麼公司的該證據就不能作為辭退依據。

2、公司的處理流程是否合法。即便是以嚴重違紀為由辭退你,公司的處理流程也應該符合相應的規定,最優先級的就是給你簽字認可,如果你不簽字不認可,那麼公司應該就處理結果進行公示、或通過其他方式告知你,如果公司沒有做到這一點,也是不實行的。簡單來說,公司要辭退你至少要給你辭退的書面通知。

二、公司說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依據的規章制度是否合法?

因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條款,是密切關聯到員工切身利益的。因為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行必須符合一定的流程。

1、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發佈必須經過民主流程。也就是說規章制度在制定和發佈時候必須要經過全體員工、或員工代表的表決,並形成書面的記錄。

2、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在公司範圍內公示,或者通知到每一位員工。比如通過張貼的方式,或發放員工手冊並經過簽收的方式進行。

3、公司必須對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讓每一位員工都知道公司的規章制度。

如果公司在這方面不符合,那麼即便有嚴重違紀的事實,但規章制度不能作為公司處理員工的依據,那麼公司辭退員工也是違法。

總的來說,如果公司不符合以上亮點的任何一條,公司辭退你都屬於違法辭退,並且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打聽生活


認就接受,不認就投訴。

首先要明確的一點是,單位以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辭退員工,這一點是站得住腳的,這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裡合規辭退員工的要求。

但是員工到底有沒有嚴重的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這一點是值得商榷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確實存在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情況,那麼接受公司的安排就是最好的安排,因為你不管怎麼樣的折騰,最後的結果就是支持公司的決定。

但如果自己不存在嚴重違反公司的制度,而公司以這樣的強加之罪來故意辭退你,那麼就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具體維權的方式就是先跟公司之間進行商討,如果公司堅持自己的決定,那麼就可以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以仲裁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要是有合理的證據仲裁,一般都是會傾向於支持勞動者的,也就是說至少能為自己贏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的賠償。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根據對企業裡多種類似案例的分析,很多公司裡是對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是員工僅僅只是違犯了一些小錯,但卻被公司當成嚴重違紀辭退,以致於最終在勞動仲裁的時候都輸了。

所以根據你的描述,不是很好判斷你到底有沒有達到嚴重違紀的程度,但是通常情況下這個違紀的理由都是值得商榷的,所以先看一下你違紀的理由,最終再決定採取什麼樣的方式。


春風HR


您好。

在您所描述的狀況下,與在職的時間長短無關。

重點在於:

1,事實是否存在?

2,事件的性質認定是否符合該定性?

3,是主觀為之,還是特殊情形下的失誤或被動造成。

這些是需要你去考量,及與相關人員溝通的。

這種情況下,最好是妥善且儘快處理乾淨,拖著越久,是兩害,且作為個人損失更大。亦有可能會影響您後續的擇業與發展。


Onemaybe一個可能


“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這話不是能隨便說的,是否是事實,當事者自己最明白。

是事實的話,那就別哼哼啦;

不是事實的話,就請上告維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