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承租到期还不搬出,台山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11月5日至7日,台山法院开展南粤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开展强制执行,成功清理腾退台山市台城街道一个废弃加油站,并将场地完整交还给台山公路局。

该案的被申请执行人余某在承租加油站的经营权终止后,拒不搬出,妨碍申请人台山市公路局依法享有的权利。台山法院判令,余某要在限期内将加油站所有物品清理搬迁,恢复原状,并将场地完整交还给台山公路局。由于余某拒不履行上述生效判决义务,台山公路局在今年5月向台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余某经多次通知仍明确拒绝主动清理搬迁,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权益,台山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清场措施。

5日早上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依法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和腾空清场。由于现场油管、加油机、地下油罐等物品较多,本次清场工作共持续了3天。11月7日,台山法院将加油站交还给申请人台山公路局。

【见习记者】李霭莹

【通讯员】吴玩贞、何奎

【作者】 李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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