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银行党委书记送锦旗致谢法院:因顺利执行某集团4936万欠款

送锦旗,表感谢(图片来源《法治泰安》)

鲁网11月6日讯 4936万元欠款得到有效执行后,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安银行)党委书记王希娟带队到执行法院送锦旗致谢。

  昨天,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官方头条号《法治泰安》发布消息称,“11月5日,泰安银行党委书记王希娟一行来到泰安中院,将一面写着“执法如山维护金融稳定、正气如虹构建诚信社会”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中院,向中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消息称:“2017年至2018年,某集团有限公司分三次向泰安银行借款共计4936万元。该公司到期未偿还借款,泰安银行向泰安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泰安中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泰安银行的诉讼请求,该公司未提起上诉,亦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

  “因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位于滨州市邹平县,跨地执行难度大、风险高,泰安中院制定周密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提前对企业进行摸排,了解厂区位置和周围环境,于2019年10月22日由王树杰局长亲自带队对该公司实行强制执行,顺利化解公司工作人员围堵阻挠,成功查获了公司现金和银行卡、电脑、记账凭证等财务物品,并查封了公司价值数千万的货物。该公司迫于压力,主动与泰安银行取得联系,偿还1500万元本金,并就剩余款项与泰安银行达成还款协议,案件执行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案件执行过程,消息也作了清晰的描述。

  鲁网记者查询获悉,2019年7月15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该集团偿还泰安银行借款本金4936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2019年9月6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鲁09执513号。

  据了解,涉案企业位于山东省邹平市,是一家集维生素、氨基酸、食品添加剂生产、生物技术研发和国际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