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云和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浙闽高速安检民警的电话:失信“黑名单”上的被执行人吴某,杜某,在安检时被当场逮住啦!
吴某和杜某是谁?
原来,吴某和杜某是一对夫妻,也是长期以来“玩失踪”的被执行人。他们原本是想跨省去谈生意的,没想到半路被“截”住了。办案法官迅速召集3名执行干警,一起驱车前往浙闽高速安检站,行程6小时400公里带回被执行人。
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吴某、杜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提出与申请人王某商谈和解条件。经过一番“拉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先支付一半案款,拘留1人即吴某,等次日履行完毕,再申请提前解除对吴某的拘留”。
最终,款项到位,吴某、杜某也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鉴于被执行人交款积极、认错态度诚恳,执行法官依法为吴某办理了提前解拘手续。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为把钱藏起来或人躲起来就没事了?
别做梦了!
对于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
当事人有能力去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行为,就可能涉嫌触犯拒执罪
这可是一项刑事罪名哦~
科普
- 拒执罪的表现形式 -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来源:综合浙江法制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