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将严查城区违法停车行为!这些行为罚款扣分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庆云大队

关于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11月1日至10日为宣传教育发动阶段,11月10日以后将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标识箭头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做到车头冲齐,严禁压线、逆向停放。非机动车辆应当停放在专门停放区域,不得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上。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一律不允许停放任何车辆。

2

停车泊位内禁止长时间停放任何车辆,严禁停放僵尸车辆,一经发现,依法拖离。

3

严禁将租赁、售卖、维修等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内。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

5

各沿街门店按照门前五包的要求,自觉保持店前车辆有序整齐停放。

县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将对违法停车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于违停车辆停放在设置有禁停标志区域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违停车辆停放在没有设置禁停标志区域且没有停放在停车位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9年10月30日

自庆云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聚焦主题主线,注重工作实际,坚持敞开大门找问题,从意见里找差距,其中,随着庆云县汽车数量逐年增多,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被第一时间提上日程。

为做好“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整改,切实让市民群众感受到主题教育的新变化、新气象,按照庆云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自11月1日,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将对城区停车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同时,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排查,利用现有公共场所又新补划停车位600余个,城区停车位已实现全覆盖,总车位数达1万余个。

通过此次停车秩序集中整治

将积极引导市民规范市民停车行为

提升秩序意识

全力打造庆云县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庆云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