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13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陈永聪董事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正式逮捕,故未出席会议;金锋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故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沈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拟向自然人宋伟丽女士租赁办公用房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因宋伟丽女士系公司董事、董事长金锋先生的家属,故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锋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范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代理财务总监(范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范波先生简历

范波先生,1973年1月出生,2012年2月获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范波先生拥有多年跨国外资上市公司和特大型国企(合资)财务工作经验,曾任飞索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AMD全资子公司)财务商务经理、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经理、泰科安全设备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分析经理、安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车速递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等职务。

范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范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范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范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