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一黑恶势力被公开宣判,最长刑期五年零九个月

10月28日下午,都匀市检察院以恶势力性质案件提起公诉的陆某某等四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一案在都匀市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陆某某等4人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判决后四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初以来,陆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准备了砍刀和钢管等凶器,在独山县城周边他人开设的赌场多次实施看场护赌活动,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2018年1月17日凌晨,该团伙受独山县社会闲散人员邀约,到都匀市墨冲镇参与斗殴,社会影响恶劣。

该案是都匀市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理的一起疑难、复杂涉恶势力案件。都匀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陆某某等人涉嫌在独山县开设赌场的犯罪线索,经都匀市公安局深挖彻查,最终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的办理,充分彰显都匀市政法机关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心。政法机关将持续开展工作,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都匀市检察院、平安黔南、微微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