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就是这些人在贩卖你的个人信息

秭归法院 马尚刚 孙蓓杰


“喂,刘先生,恭喜您喜得贵子!您的孩子刚出生需要奶粉吗?”“喂,刘先生,听说您最近在看房,咱们是XX豪庭,独拥城中央,一墅揽天下,了解一下吗?”相信大家都接到过各类骚扰电话,电话中对方可能直呼你甚至你家人的姓名,对你的个人信息了如指掌,愤怒的挂断电话后,难免脊背发凉。背后到底是谁在非法获取、贩卖我们的个人信息呢?

近日,秭归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某居住于秭归县茅坪镇某村。2018年下半年开始,陈某注册多个微信号、QQ号,通过网络联系买家和卖家,以低价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下家,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2019年3月,秭归县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线索,迅速控制住了陈某。在其使用的手机和U盘等电子设备中,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总数为557068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本案中陈某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一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废弃的火车票、包裹上的快递单、有奖问卷调查、填写会员卡送礼品、连接公共场所WiFi……不经意间,我们的个人信息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泄露了出去。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避免在社交软件上透漏真实身份信息,不贸然参加网络“调查问卷”等互动活动;收到短信、即时聊天软件发来的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点击。在接到相关诈骗电话后尤其要提高警惕,以预防个人信息泄露。对于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