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纪委监委为被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事实,还我清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更努力、更用心地服务群众,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10月26日,统部镇统部村原村委会主任郭某某难掩激动地说道。当日,林西县纪委监委在统部村召开会议,为受到诬告的郭某某澄清正名,镇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及党员群众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2019年7月,林西县纪委监委接到统部镇统部村郭某等人举报统部镇统部村原主任郭某某同志的问题线索,并进行了逐一核查。经核查发现,举报内容失实,予以澄清。具体情况如下……”当天,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核查过程和调查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并同步开展法治信访专题宣传教育。同时,诬告者郭某于大会现场进行检讨并向郭某某当面道歉。

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公民通过正常监督程序履行监督权利,但不实举报却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今后,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严查不实举报线索,为“被抹黑”干部正名,为实干者撑腰,让被诽谤、被冤枉、被误解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轻装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