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依法申报财产,或通过隐匿财产、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现公告如下:
宿豫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1、被执行人:张俊秋(刘振闩)
被执行人: 张俊秋(刘振闩)
身份证号:320326196710273815
执行标的: 164177元
涉及案件:(2018)苏1311执4061号
悬赏条件:凡向我院提供我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张俊秋(刘振闩)下落线索,使我院得以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张俊秋(刘振闩)的,将支付赏金1000元/人。
悬赏有效期限
举报电话:0527-8166119、18168516862(耿法官)
悬赏理由
被执行人张俊秋(刘振闩)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被执行人:梁山
被执行人: 梁山
身份证号:320819197612060099
执行标的: 1088395元
涉及案件:(2014)宿豫执字第02475号
悬赏条件
悬赏有效期限:自2019年2月14日零时起至2020年2月13日二十四时
举报电话:0527-81660137、18115228289(周警官)
悬赏理由
被执行人梁山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3、被执行人:王加顺
被执行人: 王加顺
身份证号: 320881197701032450
执行标的: 92163元
涉及案件:(2018)苏1311执2453号
悬赏条件:凡向我院提供我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王加顺下落线索,使我院得以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王加顺的,将支付赏金1500元/人。
悬赏有效期限:2018年12月25日零时至2019年12月24日二十四时
举报电话: 0527-81660137、18115228289(周警官)
悬赏理由
被执行人王加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热心的小伙伴一旦发现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线索,可以通过悬赏公告中提供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请放心,会对您的身份和相关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