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再添两项“国字号”荣誉

黄龙县中心敬老院荣获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张延波荣获先进工作者

记者从4月2日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获悉,黄龙县中心敬老院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延波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此次表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民政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市民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坚持表彰奖励面向基层和一线的原则,积极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申报评选推荐工作。凭借优异的成绩和突出的事迹,我市推荐的张延波同志和黄龙县中心敬老院经全省、全国评选后终获殊荣。

黄龙县中心敬老院集五保供养、残疾人托养、社会托老、老复转军人和烈属轮休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建设发展成了孤寡老人的温馨幸福家园,为全市机构养老工作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先后被评为“陕西省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模范敬老院”。

张延波1980年参加工作,一直扎根民政福利战线,先后从事过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孤寡老人、孤弃儿童等工作。他从一名普通护理员干起,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民政福利事业付出了辛勤汗水和满腔热忱,先后被评为“陕西省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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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益能达律师事务所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