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讯】浦北县江城派出所成功打掉一个盗窃通信电缆团伙

为谋私财割盗通信电缆,破坏的不仅仅是割断的电缆,更要紧的是中断通信,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对此类盗窃狠狠打击。近日,浦北县公安局江城派出所成功打掉一个盗窃通信电缆团伙,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9年3月27日,江城派出所接报称在浦北县城某大院内电信公司的通信电缆被盗,要求出警处理。经初步调查,浦北县城某大院内靠浦北宾馆围墙一侧用于固定电话通信的电缆被人剪断盗走,损失价值约32600元。

案件发生后,江城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警力对案件进行侦查。经侦查,发现浦北县小江街道文山村委的秦某胜、秦某贵、秦某波等人有作案嫌疑。2019年4月16日,江城派出所对盗窃通信电缆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最终在浦北县城某宾馆内将秦某胜、秦某贵、秦某波抓获归案。

经审讯,秦某胜、秦某贵、秦某波三人均对他们利用平时承包安装通信电缆工程的便利,多次流窜浦北、博白等地盗窃通信电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胜、秦某贵、秦某波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义之财,莫要乱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