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酒驾 平安过“五一“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五一”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根据省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粤西片区域道路交通警务协作联动,5月1-3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粤西片区公路区域联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全市公安交警放弃与家人团聚的节假日,发扬“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坚守岗位,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各大队结合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在辖区内设执勤检查点,采取固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对驾驶人逐一进行酒精测试,做到逢车必查,同时对驾驶员进行提醒教育。据统计,全市共出动警力共 1904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930起,其中酒驾29 起, 醉驾 9 起。

△酒驾案例

案例一

2019年5月2日,吴亚龙,驾驶车架号7508两轮么托车在桔城中路路段行驶,被化州大队市区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酒含量结果为7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19年5月2日,王世濠,驾驶粤K8Q8O8小轿车在桔城中路路段行驶,被化州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结果为3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19年5月2日,江雷,驾驶牌号为闽D7BX90小车,在桔城中路被化州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结果为69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醉驾案例

案例一

2019年5月1日,陈建桦,驾驶牌号为粤K960H0小车,在信宜市绿雅路被信宜交警大队镇隆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结果为8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已抽血待检。

案例二

2019年5月3日,杨金宝,驾驶牌号为粤K435EE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茂名市站北六路被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结果为84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已抽血待检。

案例三

2019年5月1日,黄炯,驾驶牌号为粤K420JH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茂名市人民南路被特勤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含量结果为11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驾,已抽血待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