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扫黑除恶,这些知识一定要知道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点

什么是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2018年重点抓打击、2019年重点抓攻坚、2020年重点抓长效。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怎么认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什么?

四个方面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是什么?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

: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什么?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扫黑除恶还有这些须知道

1.“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政治性;

全面性;

彻底性;

协同性。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

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线索;

打犯罪;

挖“保护伞”;

治源头;

强组织。

8.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9.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10.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什么?

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