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大快人心!丘北县扫黑除恶第一案宣判!

近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丘北县公安局侦办的首例涉恶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平寨乡谢某绍等16名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2018年10月29日,丘北县人民法院将分别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犯罪的谢某绍等16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谢某绍、谢某能、谢某智、谢某东、谢某举等人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

文山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谢某绍等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了丘北县公安局、丘北县检察院、丘北县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体现了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坚决态度,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对各种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下一步工作中,丘北县公安局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发布:文山州公安局新闻办公室

审核:王显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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