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化国企改革 国资授权经营实施清单管理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雯婷):当前,中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正在持续深化。近日,中国国务院正式下发通知并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29日表示,在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的原则下,国资授权放权实行清单管理,将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在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此次改革比较突出的亮点,就是国资监管的机构,也就是出资人代表机构,在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过程当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首先改革确定了权责边界,明确了“谁来授、授给谁”,“明确了国资委、财政部或其他部门机构根据国务院委托作为授权主体,依法科学界定职责结尾,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原则上不干预企业经理层和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方案》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出资人代表机构转变职能,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扩大授权放权范围。在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选人用人和股权激励、工资总额和重大财务事项方面,对企业实实在在的加以授权和放权。使企业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运行轨迹来发展。

翁杰明介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直在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精简监管事项。此次改革持续推进之后,将更多地实行清单管理,“出资人代表机构代表国家,事先制定各种清单、列出各种规范。这就意味着清单之外出资人代表机构不做干预,清单之内也要尽最大可能减少事前审批,包括事前备案。要放权就是真放权,让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实现良好健康运行。”

翁杰明介绍,《方案》提出,在2022年要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在具体工作上将一企一策地对国有企业分类授权,“具体的授权工作,我们还是秉承严谨务实的原则,也就是不‘一刀切’,不简单的设时间表。成熟一家,授权一家。如果行使得好,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授权,如果履行的不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它收回来。总的来讲,一切服从于工作效果。”

据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已草拟了《国资委的授权放权清单(2019版)》,将有不下30项的措施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