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動態】江北新區直管區棚戶區改造一期項目 (東門2號地片區)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江北新區直管區棚戶區改造一期項目

(東門2號地片區)國有土地上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結合徵收範圍內的實際情況,現將江北新區直管區棚戶區改造一期項目(東門2號地片區)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公告如下:

一、徵收目的

該項目徵收目的是為推動城市發展,塑造周邊良好環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二、徵收範圍

項目位於江北新區泰山街道,東至泰西街,南至泰公路、豬市河,西至原東門小學和東門派出所,北至朱家山河。(具體徵收範圍以附圖為準)

三、徵收範圍內房屋基本情況

徵收房屋建築面積:約9.1萬平方米,居民1072戶,工企單位29戶。

四、徵收補償方式

被徵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五、徵收補償價值的確定

房屋徵收補償價值,由被徵收人選定或搖號產生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依據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

六、徵收補償補助及獎勵費標準

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若干問題規定的通知、寧新區管發﹝2018﹞220號文《江北新區直管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試行)》、寧新區管發﹝2018﹞221號文《江北新區直管區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試行)》、寧新區管發﹝2018﹞222號文《江北新區直管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補助獎勵規定(試行)》寧新區管發﹝2018﹞223號文《江北新區直管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最低標準(試行)》等,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住宅房屋徵收有關補助費標準

1. 搬遷補助費:按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元計算,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1000元的補足至1000元。

2. 過渡補助費:按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22元(每年年初由物價部門根據市場租金實際評估公佈的租金平均價格水平),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1000元的補足至1000元。

3. 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的,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產權調換協議約定的臨時安置期限及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發放。

4. 設備遷移費用:根據被徵收房屋內管道煤氣、空調、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熱水器、寬帶網等設備情況,參照市場收費價格計算。

(二)住宅房屋提前搬遷獎勵標準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45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給予一次性提前搬遷獎勵費。獎勵費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合法建築面積,結合簽約期限,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 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至30日內,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搬家獎勵,每個權證不足50000元的補足至50000元;

2. 第31日起至40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以本條第1項確定的提前搬遷獎勵費金額為基數,每日等額遞減5%;

3. 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以本條第1項確定的提前搬遷獎勵費金額為基數,每日等額遞減10%。第45日提前搬遷獎勵費金額與第44日相同。

違章建築不予支付提前搬家獎勵。

(三)獎勵政策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簽約期限內搬遷,僅選擇貨幣補償且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給予房地產評估價格20%的貨幣安置獎勵費。

除前款貨幣安置獎勵費外,在獎勵期限內簽訂協議並搬遷的再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20%的獎勵。

(四)非住宅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標準

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徵收人應當對營業用房給予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8%的補償;對非營業用房給予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5%的補償。

(五)非住宅設備拆除、安裝和搬運費、搬遷獎勵費標準

1. 徵收生產用房時,對設備的拆除、安裝和搬運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8%的設備遷移費。

徵收其他非住宅房屋時,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4%的設備遷移費。

特殊設備設施的遷移費,由徵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專門機構評估確定。

2. 對不可搬遷設備或移動後無法再使用設備的補償,由徵收當事人按重置價結合成新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專門機構評估確定。

3.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簽約期限內簽約,並在約定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的,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5%的提前搬遷獎勵費。僅選擇貨幣補償的,還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10%的貨幣安置獎勵費。

(六)重大疾病、困難家庭補助標準

1.大病補助標準: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戶籍內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且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45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給予患重大疾病3萬元/人補助。

2. 困難補助標準: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並符合救助條件的,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45日內完成搬遷並辦理交接手續的,給予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戶3萬元/戶補助。

七、徵收補償資金

徵收補償費用根據項目實施進度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八、徵收安置房源

1、地點:黃姚一、二、四組地塊。(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

2、數量: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徵收安置房源的需求量可適當增減。

九、保障房源

黃姚一、二、四組地塊。

十、徵收實施步驟

1、評估機構對徵收範圍內房屋進行評估,徵收實施部門送達評估結果。

2、徵收簽約期限內,由房屋徵收實施單位與被徵收人簽訂徵收補償協議。被徵收人在雙方協議約定的期限獲得補償並完成搬遷。

3、徵收簽約期限屆滿,被徵收人未能達成補償協議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新區管委會,按照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做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4、被徵收人應當自覺履行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如不服該徵收補償決定,可在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作出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複議又不提起行政訴訟的,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新區管委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一、徵收部門

南京市江北新區規劃與國土局。

十二、徵收實施單位

南京市江北新區泰山街道辦事處。

十三、徵收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四十五日。

十四、其他事項

在徵收決定公告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不享受有關獎勵政策。

滄波門社區全體工作人員和街道拆遷工作人員放棄休息時間,繼續加班加點,再接再厲,做好第二階段拆遷準備工作,為打贏這場攻堅戰而奮鬥!

公示

做好東門二號地一戶一檔,檔案整理工作。

參加街道拆遷政策培訓,簽署陽光拆遷承諾書

進一步召開東門二號地查檔、對接公房等拆遷準備工作安排會議。

來 源:泰山街道滄波門社區

編 輯:高辛竹

為了和大家準時相見不走散

請大家置頂“微行泰山”

愛我你就星標我

立即加星標

每天看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