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农历新年为猪年,网友们戏称今年是 " 佩奇 " 年。
猪年,市面上关于 " 小猪佩奇 " 的商品琳琅满目,虽都打着正版官方的旗号,但其中不乏未经授权将 " 小猪佩奇 " 形象和名称使用在玩偶、食品等产品上的情况。
小情侣售假“小猪佩奇”商品被判十个月
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侵犯“小猪佩奇”注册商标权的案件。被告人张某(男,22岁)、吴某(女,19岁)是一对年轻情侣。初中毕业后,两人共同决定不依靠家里照顾,自主创业。
2018年3月,经商议两人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注册名为“义乌市某电子商务商行”的网店,租用义乌市某小区内住宅作为经营场所。
而为了尽快多赚钱,两人“突发奇想”,决定销售假冒的名牌商品。
△假冒 " 小猪佩奇 " 注册商标的商品
2018年4月至8月,两人从义乌市北下朱小区的商铺购买假冒“小猪佩奇”注册商标的手表带奶片糖、驱蚊手环等产品,加价后通过网店和微信进行销售。据统计,销售金额81664元,共计获利4万余元。
售假必追,依法严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吴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归案后,两被告人有坦白、退赃情节,依法可以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均为初犯,结合他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对二被告人均可适用缓刑。
综上,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6 年至 2018 年,该院共计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25 件,案由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非法经营数额达七百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