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八届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国卫宣传发〔2014〕15号)精神和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动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健康促进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二)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全市3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全市20%的家庭达到健康家庭标准,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60%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的机关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三)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全市居民健康素养在原基础上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四)实施烟草危害干预。成人吸烟率下降3%。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健康政策,建立健康促进机制。

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梳理并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制定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全市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落实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工作机制。

(二)突出和谐宜居,打造健康促进环境。按照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治大气、水、垃圾等污染问题,建设健康宜居环境;强化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坚持服务导向,精准实施民生工程,持续提升养老、就业、文化、教育等社会保障水平,构建健康和谐社会。

(三)夯实基础工作,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推进城市绿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等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行动,营造健康公共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健康文化氛围。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专项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结合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世界人口日”等节日,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多种媒介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营造浓厚的健康促进文化氛围。

(五)实施健康行动,培育健康人群。依托体育、卫健等部门,借力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加体育健身,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学生体质达标;以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实施烟草危害干预,加快推进无烟单位建设,确保成人吸烟率较创建前下降3%。

(六)坚持融合创新,探索健康促进联动工作模式。

开展“健康什邡大巡讲”,激励全社会参与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示范中医馆”、中医角建设,打造具有什邡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校园、广场、长廊,积极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知识,切实发挥中医药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整合旅游康养和医疗卫生资源,绘制“什邡健康地图”,营造独具什邡魅力的健康文化氛围,提高“健康什邡”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相关协调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的氛围营造工作,组织配合相关市级部门和街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健康文化推广工作。负责组织什邡有线电视频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录播健康知识讲座;在《今日什邡》、什邡电视台、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开设健康专栏,登载健康知识和活动信息;对全市各类健康主题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组织媒体工作人员开展健康传播培训活动。将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与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融合开展。

市委编办:负责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根据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需求,合理配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编制。

市委目标办:负责将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

市发改科技局:负责将健康促进示范县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知识纳入科普宣传内容;指导、配合健康促进项目申请科技立项工作。

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并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引导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大中型企业在相关建设项目中融入健康步道、健康宣传栏、健康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等健康支持环境建设。

市教育局:负责出台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方案;组织学校健康教育队伍;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组织健康主题活动;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及肥胖、吸烟等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学校实施全面禁烟工作;定期发布健康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按照健康促进示范县基线调查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备辖区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对因健康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开展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

市财政局:负责按市政府决议保障健康促进工作相关经费。

市人社局:负责根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需求,在核定编制内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纳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或按市内调配工作办法调配专职工作人员;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健康促进相关设施建设规划,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合理配套建设群众性公共体育场所,确保比例达标。

市住建局:

负责将健康评价纳入城市建设和项目审查内容;开展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或参加健康培训,组建健康志愿者队伍;督促建筑工地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健康宣传;确保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切实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提供健康促进户外宣传广告位,刊播健康促进户外宣传广告,定期更新宣传内容;确保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

市文体广旅局:结合送文化下乡、农村公益电影、全民阅读等活动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督促公共文化场所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负责制定相应规划,促进全市健身活动设施及支持性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开展或参加健康生活方式培训和健康操推广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健康促进示范县系列宣传活动;协助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支持性环境建设;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健康文化氛围;将健康元素融入旅游资源开发,推进旅游康养产业发展。

市卫健局(市爱卫办):负责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各项技术方案;承担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会、技术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培训活动,并为各单位开展的培训活动提供师资和技术支持;组建卫生和计生系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队伍,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和评选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烟草控制和监督工作,并为全市烟草控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健康中国行”、“健康教育巡讲”、“健康主题日”、“健康教育进社区”等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将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与创国卫工作融合开展,推动全市健康村(社区)和健康单位建设。做好机关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创建无烟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相关食品安全指标达到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制定餐饮、药品销售行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方案,组织食品药品企业开展示范建设并参与评选活动;开展健康培训,宣传健康信息;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餐饮单位、药店禁止吸烟工作,创建无烟餐馆、药店,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辖区内社会经济、人口等相关数据资料。

市商务经合局:引导商贸企业营造浓厚的健康生活方式氛围。

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食堂建设和评选活动,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发展培养健康宣传志愿者参与健康宣传活动。

团市委:组建健康宣传青年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或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技能培训。

市妇联:负责组织家庭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健康家庭建设方案,结合寻找“最美家庭”等创评活动,开展示范健康家庭评选。

市残联:负责在残疾人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结合康复体育进家庭工作,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康复器材,鼓励残疾人参与康复训练。

什邡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指标达标工作,确保达到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标准。

经开区:负责组织协调经开区入驻企业开展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工作,探索总结工作方法与模式;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健康家庭的建设和评选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工作;在辖区各社区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组建健康生活方式志愿者宣传队伍;定期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健康讲座;配合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基线调查、社区健康巡讲和其他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3月)。制定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能职责,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1月)。各相关部门梳理和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针对优先领域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措施。

(三)总结评价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组织开展资料收集、项目总结与效果评价,总结推广健康促进工作经验和创建模式。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接受国家、省级考核评估,通过创建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每月向领导小组报送健康促进工作进展情况表,确保扎实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加强部门合作。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展基线调查工作,确定优先领域;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市财政局负责将健康促进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确保创建资金专款专用。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的相关要求,定责、定岗、定人、定时,确保按时达到创建标准。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依据方案要求和工作指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对创建活动及时进行自查自评。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2.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什邡市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 洪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向 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史 昭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杨勤芳 市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刘 静 市卫健局局长

陈 兰 市卫健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目标办、市发改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经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什邡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静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健康促进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推进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相关措施,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创建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以及信息沟通、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