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2名14岁女孩遭到50岁大叔性侵,发生啥事了?

在辽宁葫芦岛做生意的江西人陈某通过他人介绍,先后多次非法侵犯两名女孩。之后陈某潜逃在外。时隔3年后,陈某落入法网。2019年3月记者从法院获悉,陈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刑5年。

1966年出生的陈某是江西人,在辽宁葫芦岛做生意。2015年4月的一天,当地女子李某找到陈某,说有个高二女孩没钱买补课材料,让陈某“关照一下”。陈某于是驾驶奥迪轿车将女孩小娜(化名)接到自己居住的一出房屋内,对小娜实施了不法侵害。之后陈某还多次找过小娜,并给了李某钱。


后来,李某还以同样的名义,安排女孩小丽(化名)和陈某见面,陈某也对其实施了不法侵犯。经警方认定,案发时小娜和小丽不满14周岁,都是未成年人。而陈某则潜逃回江西。3年后他被当地警方抓获,并被押解回辽宁葫芦岛接受审判。而李某至今在逃。

葫芦岛建昌县法院一审此案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受刑罚处罚。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

陈某不服上诉,称认定其犯罪证据不足。即使自己犯罪,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认为,虽无直接证据证实陈某明知二被害人的年龄,但以陈某的年龄、社会阅历和认知情况,其应当知道二被害人的年龄。近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