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9月1日,所有捕捞渔船返回“母港”停靠!威海这里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4月16日,威海荣成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今年海洋伏季休渔范围为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今年,我市全面实行集中停港休渔制度,所有捕捞渔船要集中在荣成湾、石岛湾、靖海湾三处海湾内申报的“母港”停靠,其他渔港均不得停靠捕捞渔船,其中冷冻渔船原则上一律停靠在石岛湾。

李文海强调,当前,我市伏休和涉外渔业管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扭住关键,突出常态监管、闭环治理,通过扎扎实实的举措,坚决盯紧港、守住船、管好人,确保不发生伏休违规事件。要落实监管责任,对伏休违规渔船要严肃追究违法渔企、船东的主体责任、违法参与人员的连带责任、违法渔港监管人员的管理责任,确保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集中排查整治渔业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海上生产秩序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还印发了《2019年荣成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致全市渔企渔民的一封信》等。

2019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01

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所有休渔渔船要返回荣成湾、石岛湾、靖海湾3处海湾内申报的“母港”停靠,冷冻渔船原则上要停靠在石岛湾内的鑫发、桃园、赤山、奥孚、石岛新港5处“母港”,不得拆卸北斗定位终端设备,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违规出海作业。

02

5月1日12时前未回“母港”休渔的,扣减当年度15%渔业生产成本补贴;5月10日12时前未回“母港”休渔的,扣除当年度100%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03

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停泊地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的,扣减当年度15%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当年度50%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3日内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私自改变渔船作业类型、被外省执法机构查获或列入违规黑名单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04

经批准进入他国水域作业的远洋渔船,必须严格遵守双边、多边渔业协定和国际公约,按照入渔许可证核准的作业方式、时限、区域从事渔业生产,不得进入他国领海和周边国家存在争议的敏感水域,不得暴力抗法。

05

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违规渔具,严禁在休渔期间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06

非荣成籍渔船休渔期间不得在我市停靠、坞修,5月1日12时前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驱离;之后发现的一律扣押至指定港口,并按照违反伏休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07

严厉打击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三无”、套号、假号、未年审(检)渔船及捕捞辅助船。对查获的“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

08

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一律列入征信“黑名单”,申请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和职务船员证书,依法追究船东、船长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融资贷款、项目申报或海域使用上予以限制。

09

所有渔港伏休期间不得为渔船提供加油、加水、加冰或卸载渔获等服务,一经查处,高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母港”资格,并将信用等级降为D级,取消金融贷款。

10

市政府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群众举报“三无”、套号、假号钢质渔船,查证属实的,奖励5—10万元;对举报渔港、渔船伏休违规的,根据案值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110,7587100,7587135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