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优化湛江营商环境

4月16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郑人豪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实施必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主体的加快形成,在推动湛江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发挥积极作用。

《方案》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提出十项17条改革措施。在“放”方面,以创新商事登记、创新开办企业模式、创新“证照分离”模式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在“管”方面,以强化大数据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执法规范、强化统一市场监管、强化多元共建共治为支撑,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在“服”方面,突出优化“个转企”机制、推进“死亡”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清理、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郑人豪强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湛江营商环境,就是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紧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主线。要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加快“一照走天下”“证照分离”改革。要针对“信息孤岛”以及“网络监管”存在问题,提出对接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以网管网”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以信用信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要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针对当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能力跟不上等“监管难”问题,从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基层综合执法、完善监管清单、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要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营造共建共享的监管格局。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优化“个转企”机制,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围绕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提出清理“死户”、优化企业简易注销、探索强制出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