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法院】整合力量 共建共治 ——高阳县召开“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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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高阳县召开“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禹棋、县法院院长肖伟、县司法局局长王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赵仲超主持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司法所长、法庭分包院领导、法庭庭长、庭长助理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再动员、再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县法院院长肖伟对“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全体法院干警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向纵深发展。对于深入推进乡镇法庭工作,肖伟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实行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法庭制度;二要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在原有庭长基础上,为每个法庭设置一名庭长助理,选任愿意干、有能力、坐得住的人员担任驻庭人民陪审员,保证老百姓走进法庭有人管,法律咨询有人应,矛盾纠纷有人调;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人民法庭由所在乡镇和县法院双重领导,在乡镇党委统筹下,参与基层治理、纠纷化解工作;四要抓好诉前调解,把“登”字号改革和“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有机结合,整合诉前调解与委托调解、特邀调解力量,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五要倾力打造“无讼乡镇”,激活乡镇区域内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以及综合治理等各类社会资源,建立与乡镇、村委会、社区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六要加强“一乡(镇)一法庭”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法庭管理软件的深度应用,开通法院、法庭之间的“云视讯”视频通话系统。

县司法局局长王晓东对人民调解工作要求: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素质;要对人民调解组织提供物质、经费保障,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达到保一方稳定、信息灵通、群众满意的效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禹棋就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重大意义。

乡镇法庭有助于协助乡镇进行乡村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有助于民事纠纷得到更具有针对性的有效解决,有助于彰显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内涵,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全一致。

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法庭的六大职能功能。即司法调解、指导调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行法治宣传、司法确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三是政法委、人大、司法行政机关要与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把“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落到实处。县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联动。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与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调解组织等加强协调配合。乡镇党委、政府要精准定位法庭功能,加大对乡镇法庭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乡镇法庭职能再落实再落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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