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建议加快增值税税制简化进程

本报记者 陈姝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稍早前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对增值税税率下调、增加进项税抵扣、退还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细节进行了明确。减税对企业将带来哪些利好?又有哪些政策期待?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专访了毕马威有关专家。

增值税下调总体利好,企业将迎差异化影响

对于此次增值税改革背景下带来的增值税下调,将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毕马威方面表示,增值税是价外税,以纳税人的全部应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再通过抵扣上游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税,从而达到对本环节新增价值缴税的目的;商品出售时税款附加在价格之上,随着商品流通环节的延伸,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上下游税负的转嫁并不一定会达到100%,需要结合看行业或企业在整个价值链中对上下游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以及其他一些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因素,来具体分析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

首先,增值税减税影响的是生产产品价格的下调,可以引发下游需求的上升。

其次,不同行业及企业对价值链上下游企业的议价能力不同,不同产品价格刚性也存在差异,导致不同企业税负转嫁能力不一,因而由税率降低能带来的采购或销售价格的变动幅度存在差异。比如说,当上游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时可能含税价格不变,税率降低将导致下游企业的实际成本上升;而当下游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时,税率降低导致上游企业含税价格降低,但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实际收入没有影响。税率降低的实际收益者,最可能是该产品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而非中间环节的生产或服务机构。

再次,相关附加税费,如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是以增值税为基础征收的,而这些附加税费是会影响企业利润的。税率降低将降低企业的相关附加税费成本。

最后,面向消费者的最终零售价是含增值税的售价,增值税率的降低传导到最终商品定价,可以刺激终端消费需求。

毕马威专家强调,因增值税率下调对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的影响将有所不同,不可一概而论。“从企业角度出发,不仅要关注销项端的影响,也要确保税负的降低可以体现到进项端的价格降低上,这取决于购买方在市场的影响力。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关注本次增值税税率下调会对企业产生的其他影响,包括各类跨期的收入(含视同销售、销售退回、预付款等)和成本的新旧税率适用问题。”

总体而言,毕马威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增值税减税措施为中国企业及消费者带来了政策利好。为了充分利用优惠政策,降低合规风险,企业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对合同、会计处理、业务系统以及内部流程的审阅和调整,以保证新政策顺利落地执行。

建议对增值税税制长期存在问题加以解决

实际上,早在中央部署减税降费政策后,国家税务总局就要求各地税务局制定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实施方案,各地税务机关也积极开展各种政策宣传活动,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减税政策带来的利益。而且,2018年国地税合并也为中央税收政策在地方层面的落实提供了保障和高速通道。但不可否认的是,一直以来,我国增值税税制长期存在税率档次多、政策内容复杂等问题。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在积极推动增值税税制改革,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包括减并税率、完善抵扣链条等。本次降低税率很可能是中国增值税改革大进程中的第一步。

毕马威方面指出,仍需关注增值税税制长期存在的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毕马威建议,加快包括增值税税制简化进程、完善利息进项抵扣除政策、出台增值税跨地区跨法人的集团汇总纳税制度等内容。

毕马威有关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应减少增值税率档数,减少税制的复杂环节。“增值税率档次越多,对商业交易模式的税负影响越大,不符合税收中性原则。”此外,在营改增后,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及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需要负担增值税,无法用于进项抵扣。对于资本密集型的行业,或者那些需要银行贷款扶持的新兴企业,无法抵扣利息相关进项,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增加企业流转税负,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出台增值税跨地区、跨法人的集团汇总纳税制度的建议,毕马威专家举例来说明,零售行业在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下面临很高的税收遵从成本,包括:零售企业布点广泛,现行征管方式下存在大量的增值税纳税主体,需面对众多主管税务局,税务管理成本很高;总分机构间的货物调拨需视同销售并开具发票,大大增加了运营成本;新开店铺在运营前期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在关店时无法转移,造成集团承受额外的增值税负担等。而引入集团汇总纳税制度,对集团税收的集中管理有利于降低税企双方的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对企业而言,集团成员之间内部交易的非应税性也减少了不可抵扣的增值税成本和现金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