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开发商利欲熏心,不同意涨价就解除合同


导语

房价上涨,开发商利欲熏心,不同意涨价就解除合同!可谓是各种手段尽出,恶人先告状。

房价上涨,开发商利欲熏心,不同意涨价就解除合同!可谓是各种手段尽出,恶人先告状,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最近又有不少购房人咨询房价上涨后,开发商解约的事。

有的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就卖房,一看房价涨的高,就拖着不办预售证了,要求购房人也要增加房款,否则就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房。

有的因为开发商证件不齐,购房人迟迟办不了贷款,开发商反咬一口,声称是购房人违约,直接发函解除合同……

前几年我做过一个堪称奇葩的此类案件。

2004年,开发商以所谓教职工购房合同名义对外销售卖房,后来房价翻了五六倍,开发商拖了十年不办手续,以合同无效为由逼着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业主被迫退房。

剩下拿房的业主,除了少部分是委托我们打官司要到了房子,其他的绝大部分是捏着鼻子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涨价付款。

最有意思的是,开发商当年免费或以极低价格送给某些领导的房子,也在这些领导退休后被开发商收回了。


当然这部分不在法律保护范围。


那么,遇到房价上涨后,开发商为了获取高额利益,不同意涨价就解除或声称合同无效怎么办?

1.如果开发商恶人先告状时确实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严格从法律上讲,合同确实是无效的。但是只要在诉讼过程中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合同依旧是有效的。

所以不要轻易放弃合同的履行,就算开发商起诉也要积极应诉,并通过管辖权异议等方式争取时间。

在争取时间的同时,要积极去建委等部门去投诉开发商,毕竟无证销售是违法的,建委应当对其处罚。通过这些方式逼迫开发商尽快办证。

2.如果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要解除合同,千万不要被开发商的势头吓住,虽然开发商确实能量很大,但是法院毕竟不是开发商开的。

只要签署了合同,不论合同是在什么时候签的,只要没有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解除,都还有空间去努力。

就算不找律师打官司,也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先咨询一下,知己知彼,避免被开发商套进去。

有不少业主初期明明很在理,但是却因为不懂法而被开发商一步一步引到套路里。甚至曾有购房人因为轻信开发商,把合同、收据原件交给了开发商,导致后面想维权都难。

3.一定要有勇气及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权利永远都是靠自己去争取的!开发商很喜欢捏软柿子。

4.一定要有取证思维,从购房开始的所有材料都务必保存好,且原件一定要自己保存,不要交给开发商或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