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青州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要调整!两个方案公布!

27号上午,青州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举行,就市物价局提出的青州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和《青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听证会现场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终端销售价格为城市门站价格加支线管道运输价格加配气价格。

在综合考虑市区居民承受能力和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前提下,相关部门拟定有关方案:

方案一: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35元,剩余价差(0.07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2.8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

方案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35元,剩余价差(0.09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2.8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

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会上还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青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联动范围是城市门站价格、城镇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对联动周期及启动条件作了详细说明。

与会听证人针对本次听证会拟订的两个价格听证方案纷纷发表意见。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同意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的方案一,并赞同《青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同时,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对全市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接下来,青州市物价局还将根据听证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方案,报经青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后,青州市物价局发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