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课堂:联合体投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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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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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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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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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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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计算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只能购买一次招标文件和具有一个投标机会。虽然投标机会仅有一个,但投标报价可能不止一个(具体看招标文件如何规定,如允许备选方案的话,则一个投标机会就有两个投标报价)。

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