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扶贫先扶智,教育扶贫
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
截至目前
贵溪市有8.5万在校学生
很多人对我市教育扶贫政策不太了解
我市教育扶贫工程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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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生资助的具体条件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12、建档立卡户子女优先享受各类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学前班等早期教育机构),符合入园年龄的、在籍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毎生不低于1500元/年,建档立卡户子女提标至不低于2000元/年。对年满三周岁,不满六周岁且未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含未入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市政补助1500元/年。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幼儿家长向所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幼儿园根据幼儿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拟获资助幼儿名单。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资助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
城区幼儿园将名单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农村幼儿园将名单报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并报市财政局审批,由财政局将资金汇入家长的银行卡内。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民办校的在籍在校学生,并且在学校宿舍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1000元/年,初中奇宿生1250元/年。特教学校学生1200元/年。
建档立卡户子女标准为:小学1500元/年,初中1750元年。特教学校学生1700元/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复审,并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七天。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受助学生信息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财政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上报名单进行审批,确认无误后下拨资助金。
分级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
学校:受助学生申请表及贫困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示名单照片,各级文件,分年度,分年级装订成册,保存五年以上。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有关文件
建档立卡户子女免费提供教辅、保险、校服等
对建档立卡户子女就读中小学,开学报名时,学生向学校提供《建档立
卡贫困户精准扶贫登记证》,学校核实后,由政府免费提供教辅资料、保险、校服。
政府资助建档立卡户教辅资料、保险、校服费用。
建档立卡户子女免费提供教辅、资料、保险、校服
开学时,建档立卡子女凭《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登记证》《红本蓝本》到学校报名登记。
各学校根据市扶贫办数据和学生提供的红本(或蓝本)核对登记建档立卡户子女名单,并分年级统计上报市教育局。
教育局汇总后将款项拨付相关企业。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每生平均2000元/年(分三个档次发放即2500元、2000元、1500元)。建档立卡户子女标准为3000元/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开学初,学校按在籍学生数的30%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库。
国家助学金指标下达后,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贫困材料。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并确定其所享受资助的档次。
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拟受助学生名单七天无异议后。
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省网上办公系统。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在省办公系统确认学生信息。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送市财政核定后,由市财政局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提供的银行存折(卡)内。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资助标准:省重点高中800元年,一般高中360元/年。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开学初,学生凭精准扶贫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特困证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初审报资助中心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市扶贫办、民政局、残联核实名单。
财政将免学杂费资金拨至各普通高中
各普通高中根据已审核名单退学杂费(市一中、实验中学800元/年,四中360元/年)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资助对家: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补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免学费为每生850元/年,国家助学金为每生2000元/年,建档立卡户子女助学券为每生1000元/年。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
开学初,学校组织学生填写免学费认定表、助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开学初、学校组织学生填写免学费认定表、助学金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按一、二年级学生生数15%确定助学金指标,组织评选一二年级受助学生。
学校将免学费认定名单、助学金名单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七天。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中上报免学费、助学金名单。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上报免学费、助学金名单,核实学生在籍情况。
财政资金到账后,将免学费补助资金(850元/人)汇入学校账上。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为享受助学金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银行卡),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本地户籍经济困难考生(包含社会考生)。
资助标准: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建档立卡户子女为6000元。
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5月份学校组织基本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收集证明材料原件。
高考录取期间,学校审核考入大学的学生资格并排序。
学校将初评后确定的拟受助学生申请表及各项证明材料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财政局、民政局组成市评审组评审。
将评审结果公布在贵溪教育网,七天无异议后发放资助金。
受资助学生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密码卡、农商银行存折(卡)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放款手续。
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本地户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含社会考生)。
资助标准:省内高校500元,省外高校:1000元。
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路费)
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表。
学校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
将评审结果在教育网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办理放款手续。
受助学生持身份证、户口、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密码卡、农商银行卡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凡当年正式录取的大专以上的高校新生、在读大学生(含民办高校学生)、在读研究生,入学前户籍在贵溪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在校就读期间国家贴息。
贷款标准:本、专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登陆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每年的7月15日至9月30日,学生与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学生证)、村(居)委会的贫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本人的农商银行卡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签订贷款合同。
学生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确认函和回执单到大学报到。
在20个工作日将高校盖章的回执单寄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农商银行发送放款指令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