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2017年宁波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暨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培训在宁波市中院举行。
Part1
宁波市政府与市中院共交成绩单
14:00
宁波市中院一号审判庭
2017年宁波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
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长春,宁波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招社出席会议并讲话。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小平主持会议。
宁波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利兆通报2017年度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宁波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巡视员王文燕通报2017年度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数据一
2016年12月1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宁波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033件。
案件数量稳中有降,信息公开类、履职类案件呈下降趋势,不正当或者滥用救济权的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数据二
今年,宁波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52件,审结1905件,同比分别上升1.37%和11.93%。案件多发生于征迁、土地、公安、劳动保障、乡政府、工商、规划、房屋登记八大行政管理领域。共受理行政非诉案件7026件。
▶ 周招社从司法角度就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宁波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
1把准方位,深刻认识行政审判的新机遇新使命。
2加强互动,努力形成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的强大合力。
3顺势而为,推动宁波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 刘长春指出,要围绕“名城名都”建设目标,做好三方面工作:
1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2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的工作机制。
3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的保障措施。
Part2
宁波市政府首次由副市长出庭应诉
15:45
宁波市中院二号审判庭
宁波副市长出庭应诉,与会人员旁听庭审
与会人员旁听了一起状告象山县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刘长春,象山县副县长周坚栋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也是宁波市政府首次由副市长出庭应诉。
宁波市中院王文燕副院长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结束后,刘长春向参加庭审旁听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法定义务,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坚决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