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2019年,随迁子女满足“两个有”就能报公办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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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有部分调整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6号)精神,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资格条件有部分调整:

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为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为考生和家长留有充足的材料准备和补充时间,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信息采集目前正在进行中,考生在采集身份信息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及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以供核验。

市招考办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户籍、居住证数据进行比对和审核,考生可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的个人信箱查询预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应尽快补充材料。

2019年3月中考报名期间,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进行正式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审核信息,并可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4月19日前提供相关复核材料进行申诉。5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

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报考政策,注意审核工作的时间节点,准备好资格审核所需的各项证件材料,立足诚信,杜绝虚假。

如对报考政策有疑问或对自身情况无法做出判断,可直接咨询市、区招考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对于不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和家长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继续留在我市升学、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也可选择回原籍所在地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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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申报和审核办法

报考资格

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各项条件的审核具体情况见《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附件1)。

附件1

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资格申报

(一)采集身份信息

各初中学校应按照《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穗招考办〔2018〕273号)要求,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完成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考生在采集身份信息时须向学校提交本人及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以供核验。

如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或参与审核的随迁子女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由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并上传原件的扫描电子版,经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通过后,监护人方具备参与审核的资格。

(二)网上申报

随迁子女在中考报名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

1.核对基本信息。随迁子女须认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学籍,以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学校更正。

2.填写审核信息。随迁子女须完整填写各项审核条件所需信息。

3.确认审核信息。随迁子女须在中考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对审核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信息无效。截止时间前已确认、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取消确认后修改,并需再次进行确认。

(三)查询审核结果

随迁子女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须在4月19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重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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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问答

资格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答:具有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学生,视作户籍生,具体报考范围同学籍所在区的户籍生,具体条件和申报办法以报名通知文件为准。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是多少?

答: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对居住证有何要求?

答:无论父母是否在广州购房,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必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审核期间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即予认可。

对学籍有何要求?

答:具有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予以认定。

往届随迁子女可否报考公办高中?

答:不可以。往届随迁子女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若监护人发生变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父母一方是广州户籍的,其条件能否计入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核条件?

答:不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必须由非广州户籍的一方提供。

父母双方都是广州户籍,考生是非广州户籍的,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吗?

答:不可以。考生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可以在我市升学吗,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答: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继续升学,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申报审核

随迁子女如何申报公办普通高中的报考资格?

答:考生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由学校采集身份信息后,在中考报名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3.gzzk.cn/gzzk/),按系统指引完成审核信息的填写和确认。

十一

随迁子女父母身份证信息在采集时未通过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须向报名点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一)监护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如监护人身份为港、澳、台、外国的,需上传监护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

(二)监护关系证件:提供以下几种证件之一:

1.户口本:监护人页及考生页,且能体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2.出生医学证明:当户口本无法体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时提供此证明。

3.离婚证及结婚证:当监护人是考生的继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本时提供此证明。

4.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

十二

各项条件如何审核?

答: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通过数据交换的信息进行审核。

十三

考生如何查询审核结果?如果对审核结果存在疑议如何复审?

答: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对审核有异议的,考生须在4月19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审核系统申请重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重新审核。

十四

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随迁子女,是否需要在系统申报?

答:如考生确定自己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应于报名时在中考服务平台选择“政策性照顾学生”选项进行申报。

十五

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需要在系统申报吗?

答:如考生确定自己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的报考条件,应于报名时在中考服务平台选择“其他非户籍生”选项进行申报。

十六

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如何安排?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当时通知为准。

十七

各级招考部门及相关部门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