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云南省寻甸县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

持械拦截警察、

敲诈勒索镇政府、

堵路扣押车辆……

如此嚣张的“恶霸”行为,

终究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看寻甸法院

2018年涉恶案件第一槌

如何敲醒这些恶徒。

2018年12月14日

寻甸法院对2018年“涉恶”第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明、李某伟和李某龙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和七年六个月,同时并处罚金;被告人赵某义、杨某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点击链接查看审判过程

寻甸法院敲响2018年“涉恶”案件第一槌!

随后,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寻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组织,在寻甸县人民法院召开寻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寻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阮云坤

新闻发布会上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宏简要通报了寻甸县2018年首例涉恶案件的审理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院分管领导就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做新闻发言。

发言领导指出

一要不断加大协调办案、线索深挖排查力度,坚决查处涉黑、涉恶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力量,广泛宣传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三要坚持六项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攻坚战。

最后,阮副书记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安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为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要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拼搏,扫出声威,扫出气势,扫出战果。同时,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勇于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寻甸法院高度重视,毫不妥协的向恶势力宣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贯彻扫黑除恶“依法从严从快”的严打方针,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