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女子“見色起意”搬走兩盆花 公安機關:涉嫌違法!

2018年10月20日,有網民在微博發佈信息稱,“在文昌大道與騰飛路交叉口周口文昌植物園處,一輛車號為P51XXX白色大眾車內的女同志將植物園門口擺放的花盆搬進了車內數盆,並隨即駕車離去……”。

該信息發佈後,在本地引起熱議,各新聞媒體紛紛發文表示譴責,同時,對於這種行為,市民朋友紛紛留言表達了自己的態度:

發現該信息後,市公安局指令文昌分局對於這種偷盜公共財物的違法行為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打擊處理,在落實該車車主身份以後,民警找到了該車主的住址和聯繫方式並於今日將私自搬運花盆的當事人劉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訓誡教育。

(劉某某 右一)

經查,劉某某,女,25歲,家住周口市川匯區。10月20日下午1時30分,劉某某和其弟弟劉某駕駛豫P51XXX白色大眾轎車行至文昌大道生態園門前時,劉某某看到路邊擺放的菊花比較漂亮,劉某某隨即打開車門往車上搬了兩盆菊花。劉某某到案以後對其這種不文明行為表示深切懺悔並進行道歉。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劉某某這種行為給予訓誡處罰,劉某某對公安機關的處理表示接受並願意向公眾道歉。

公安機關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偷花的行為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