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一場火災
攪亂了幾家人原本平靜的生活
車輛受損、溝通無果
本希望將問題協商解決的車主們
無奈走上訴訟維權路
最終
案子來到了房山法院執行局
然而
一面是年過八旬無力賠償的被申請人
一面是滿心期待案款到位的申請人
執行法官遇到了難題
……
燃氣爆炸引發火災 眾人受損難獲賠償
2018年2月3日晚,北京市房山區某街道的一間房屋發生燃氣爆炸,爆炸飛濺物導致小區內多輛汽車不同程度受損。
經北京市房山區公安消防支隊認定,起火原因不排除連接燃氣灶或燃氣管道軟管之接口脫落,天然氣洩漏遇靜電或火花發生爆燃所致。
事故發生後,車主們多次與起火房屋所有人徐某的家人溝通,希望能夠通過協商解決賠償事宜,但遲遲未能得到回應。
無奈之下,受損車主一紙訴狀將徐某訴至法院。
經審理,法院認定由起火房屋所有人徐某承擔賠償責任,判令徐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各受損車主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車輛維修費用。
判決生效後,徐某始終不履行賠償義務,受損車主高某等六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臥病在床 無力賠償執行受阻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查閱卷宗材料,詳細詢問案件情況,初步瞭解到被執行人年紀較大且術後臥病在床。
通過全國網絡查控系統及北京法院執行辦案系統查詢,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徐某名下除了火災後受損嚴重的房產外,並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到位非常困難。
但考慮到申請人人數較多且雙方在前期已經因賠償問題產生了分歧,因此,只有為申請人挽回經濟上的損失才有可能化解雙方的矛盾。
在調查過程中,被執行人的女兒稱:“我父親現在臥病在床,退休金都不夠請保姆的,沒有錢給他們。”
“我父親名下是有房子,你們想拍賣就拍吧,反正房子被火災燒的很嚴重也賣不出去。”
凍結被執行人賬戶,裡面沒存款;限制高消費,徐某本就無高消費的需求;查封拍賣房產,被燒得面目全非的房產成交的可能微乎其微……
面對80歲高齡且臥病在床的徐某來,法院的執行措施可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如何不拍賣房產就將案件執行完畢?這種情況著實讓法官犯了難。
靈活轉換執行思路 巧妙化解執行難題
在與徐某女兒的進一步談話中,執行法官發現其並不希望房產被拍賣,只是認為受損房屋拍不出去而有恃無恐,而且因為自身亦遭受損失未獲賠償而耿耿於懷。
抓住了這一點,法官一方面及時對被執行人的房產進行了查封,另一方面在情理上對其進行耐心勸導,從被執行人的角度為其分析利弊。
最終,徐某女兒表示願意代替父親交納執行案款。
在執行取得了初步的進展後,法官再次聯繫申請人,將被執行人的實際情況告知了各位申請人,也從情理上對他們進行耐心開導。
最終申請人考慮到被執行人年老多病、收入有限的實際情況,願意放棄利息部分,案件得以執行完畢。
我還擔心走法律程序會很麻煩,但是案子一個月就解決了,效率這麼高,挺高興的!
這是我頭一次打官司,起初會覺得很難、很麻煩,現在一看還是挺順利的,挺好的!
挺開心的,快到年底了,就想趕緊把案子結完了,可以舒心地過個春節。
我們感覺到執行同志挺負責任的,經常聯繫我們溝通案件情況,非常謝謝他們!
順利拿到執行案款,高某等六位申請人難掩心中的喜悅。
案件承辦法官蔡豐利也有一些感觸~
法官手記
為了破解執行困境,化解雙方矛盾,在決勝執行難的關鍵時期,需要靈活轉變執行思路解決棘手案件。
臨近年關,申請人都迫切希望儘快解決案件,安心過年。這是他們的期盼,也是我們的工作目標。
我們會排除萬難,不懈努力,不僅維護法律的權威,更要提升司法公信力,使申請人的權益得以實現,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供稿: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