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险业“地震”:保监会开罚单,当地3家财险公司一把手下课

四川保险业迎来一次人事地震。

2018年2月23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刊登了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3份涉及到四川财险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8〕7号) 》显示,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时任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苏康乐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编制提交虚假报表,时任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总经理侯志军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罚款65万元,同时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对苏康乐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侯志军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侯志军1962年出生,住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丽都路。2017年3月,侯志军当选为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四川省保险学会会长。2018年1月,侯志军以四川省政协委员的身份接受媒体采访,侯志军表示自己最关注的是三大攻坚战中的精准脱贫——脱贫攻坚与保险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保险机构如何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政府又该怎么运用好保险这一金融工具来助推脱贫攻坚,是值得进一步去探索的课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8〕9号)》显示,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交虚假报表的违法行为,时任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罗霞、时任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李小安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决定对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罚款50万元,同时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对李小安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对罗霞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小安1967年出生,住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

《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8〕10号)》显示,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时任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玮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决定对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罚款3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对张玮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张玮1970年出生,住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顺江路。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上述三家四川财险公司及负责人均提出了听证申请,但申辩意见均未被采纳。其中,时任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玮提出:认定其构成情节严重应被撤销任职资格的处罚欠缺事实和法律依据,相比以往处罚案例,对其处罚明显偏重。保监会经复核认为:张玮作为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其缺乏互联网业务经验、积极配合检查的辩称不能成为免除、减轻处罚的事由,本案也不存在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况,既往处罚案例与本案违规情节等因素均有不同,不能进行简单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