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高速交警在路上“捡”了一辆新车

12月12日14时许,湖北高警总队监利大队民警正在许广高速公路开展日常巡查,当巡查到312KM处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了一辆车,以为有车辆违法停车,于是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只见路边停的是一辆新车,车辆尾部有撞击的痕迹,车门可以正常开启,但车内和周围没有发现驾驶员,民警立即将情况反馈至值班室。5分钟后,民警接到值班室警情,有一名驾驶员称自己掉了一辆车,目前其已经行驶到了前方15公里处的柘木停车区,于是民警调来了拖车,将车辆拖上后前往停车区。

当民警来到柘木停车区后,发现有一辆运输商品车的大型货车,于是叫来驾驶员核对情况。

经过询问,驾驶员王某表示其运输了8辆海马牌电动车从郑州出发,准备前往海口,在行驶过程中,因捆绑车辆的绳索松动,导致运输的车辆掉落,当时并没有发现这个情况,是有其他车辆驾驶员告知他车辆掉落了,才将货车停靠在停车区内检查并报警求助的。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捡到”的车辆进行了归还。

高速警察提示:在进行货物长途运输时,一定要用高强度绳索进行捆绑,根据通行的道路情况不定时对绳索进行检查和加固,避免因货物掉落引发交通事故或者造成损失。

(记者王超 通讯员刘高文 张迪 编辑黄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