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星+置顶876,一秒找到我们
记者:筱美 主持人:朴瑞峰
“车”是现代生活的标配
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新车、二手车……
买车、卖车
说到买车,一定会涉及到签合同!
但是,中国文字博大精深
对于合同中出现的一些
同音字,让很多人陷入了沉思…
【定金】 【订金】
一字之差
却牵连很多人的财产损失
魔鬼的冲动:估价+看车+下订
车主王先生,在二手评估平台
评估了自己目前正在开的别克车
平台的估价是10万~10万5
哟~~这价格和自己买车时候的价格只相差4-5万
王先生觉得还能接受
于是就想卖了旧车,换新车
王先生在福建凯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看中了一款车
运动轿跑车型、动力强劲……性能赞
打折力度很大,价格便宜……性价比高
兴匆匆地,王先生决定买车
并下了订金
骨感的现实:市价≠估价
王先生在选中新车之后
就想把旧车拿去市场挂售
结果
实际价格比平台估价要低很多
只能卖个7~8万左右
亏大发了!
太不划算了!
王先生又不想买新车了
傻傻分不清楚:“订金”与“定金”
虽然车不买了,但是合同已签!
根据合同第一页
“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订金¥10000元”
王先生想要知道
不买车了,
那么这个“订金”能否退还?
理争律师事务所的上官律师表示:
如果是决定的定,那么就是合同法里面的定金罚则。如果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这一方违约,也就是你不再买车了,违约的话,定金是要被没收的。如果是车行违约的话,车行需要双倍赔偿定金。这个就是定金罚则。言字旁订书钉的订,那个是预付款。预付款不适用于定金罚则那就可以退。
于是乎~王先生带上记者
一起来到福建凯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协商退还“订金”
店内销售总监小陈表示:
对于经销商来说,
这个只是双方一个诚意而已。
同时他表示,在商言商
公司有公司的理由
一台几十万的车压在这里
利息和费用谁来承担?
最后也提到合同的第二页
违约责任第4点
针对这份合同,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的郭剑律师表示:合同没有问题,虽然前面签订的是“订金¥10000元”,但是后面违约责任的条款明确说明“违约则赔偿等同于本合同订金数额的违约金”。
王先生与车行方面已达成协议,车行方面收取王先生¥5000元作为违约金。
今天下午5:47,王先生向记者反馈,已经收到了车行退回的5000元订金。
案列分析
案例一:
2017年2月14日,原告张某向被告公司订购了大众汽车一辆,并签署了《购车合同》,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198000元,当日由原告张某向被告交纳了定金3万元,当时双方约定25天内被告向原告提供约定的汽车。同日,原告张某依约向被告公司支付了定金3万元,被告公司出具了加盖公司公章的《收据》一份,注明收到原告“定金”3万元。约定的交车时间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向原告交付车辆,违反合同约定。因此,原告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由被告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向原告张某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案例二:
2016年10月21日,陈某与白某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合意,白某为出卖人,陈某为买受人,房屋价款为7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由买受人陈某于合同签订时向白某支付
订金与定金,有啥不同?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原来,“定金”与“订金”
虽然一字之差,
法律后果却这么大的差别
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定金”,自己反悔了,之前支付的定金也将随着全部“打水漂”!
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订金”,若自己反悔了,扣除违约金外,可以收回一部分或全部收回订金。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看清楚细节!
以免日后“吃大亏”!
各位车友,
如果您有车相关问题,请找
876《车云社》
节目热线 83994876
汽车维权丨保险理赔丨车辆PK丨维修保养
等一系列问题
直接call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