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身份证照片?重拍!给3次选择机会!

公安部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其中一项指出,今后,居民身份证相片将实现“多拍优选”。

这6项措施包括:

涉及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

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

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

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

优化户政管理服务等事项。

其中,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措施提出,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