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电器引发血案男子持刀刺死同学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几个小时前,朋友兼同学的薛某和赵某还在把酒言欢;几个小时后,二人因一块手机充电器发生争执,薛某持刀相向,结果将赵某捅刺致死。6月21日,20岁的薛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指控,出生于1996年的薛某,是一名无业人员。2月29日晚上,薛某与赵某、安某、张某等人在永登县城关镇一KTV喝酒娱乐,期间张某借用赵某的手机充电器为安某的手机充电。饮酒结束离开KTV后,安某发现手机遗落在KTV,于是薛某返回取上手机后交给安某,将充电器随手装进口袋。当晚11时许,赵某与薛某因手机充电器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并相约在城关镇民乐街拆迁楼下见面。3月1日零时许,二人在约定地点见面后,再次发生争吵。薛某返回家中拿起一把折叠刀返回,持刀在赵某头面部、颈部、背部等处捅刺,致赵某流血倒地。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赵某已经死亡,薛某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薛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6月21日,该案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薛某一直低着头受审,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无异议,只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没有杀人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