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失主”启事

前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某发现有人会忘锁车门,他就拉开车门顺手将里面的物品拿走了。起初,他是想给车主个“警告”,一来二去竟让自己养成了“贼”习惯。

两年的时间,小到卫生纸、钥匙链,大到梯子、高档白酒,他愣是靠上班路上拉车门这种“碰运气”的方式偷出了一个“超市”。10月17日历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根据群众报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扣押的刘某盗窃来的部分赃物

10月13日上午8时许,历下公安分局东关大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其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车遭窃,车内物品被盗。民警赶往现场调查发现,被盗车完好无损,车后备厢内的2瓶五粮液和4盒海参被洗劫一空,涉案价值1万余元。

据失主曹先生提供的线索,他的爱车有舒适进入功能,但他为了安全把舒适进入功能关掉了,一直用的机械钥匙,但是12日晚他拿完东西忘记了锁车门。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曹先生第三次遭遇车内物品被盗。前两次,他都没有报警,觉得不一定能找回来。这一次,曹先生报了警,结果很快就接到了民警通知他认领失物的电话。

刑警大队二中队与东关大街派出所通过密切协作与配合,经过三天的调查、追踪,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并掌握了他行窃的路线——嫌疑人是在早晨5点到6点之间,骑自行车路过时采取拉车门的方式沿途行窃,然后再去上班。

10月17日14时,民警在历城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刘某也对其盗窃车内物品一事供认不讳。

在嫌犯刘某的家中及储藏室里,民警缴获了各种被盗物品:小到卫生纸、钥匙链,大到梯子、高档白酒,品种繁多,几乎可以开一家超市。“这些都是刘某两年多时间偷来的。车里有什么,他就偷什么,从不嫌弃。”这些赃物,民警用面包车运送了整整四车。

经审查,嫌犯刘某今年三十来岁,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经济状况良好。按说他不存在行窃的动机,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呢?

面对民警,嫌犯刘某后悔不已。大约2016年6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某骑车上班时发现有人不锁车门,于是就上前拉开车门从车内拿点不起眼的东西。本意是想通过盗取少量物品给车主个警告。没想到一来二去,刘某就慢慢成瘾,养成了盗窃的习惯,不偷就难受。

其实,刘某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偷来的东西不管大小他既不敢卖也不敢用,都存放在自己家或储藏室里。像红牛饮料什么的,他也不喝,就放着。有时家人问起来,刘某就谎称别人送的,或是单位发的。

重要提示

目前尚有部分赃物未找到失主,请失主看到消息后及时与历下分局刑警二中队联系报案,认领个人物品。历下分局刑警二中队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87号(解放阁北侧50米路西天津银行西邻),联系电话:0531-82946746。

附刘某作案路线图:刘某的主要作案线路是:长途汽车站—东工商河路—北园大街—联四路—国贸花园—历山路或者北关北路或者历黄路或者三孔桥—经一路花园路或者明湖天地—洪家楼。

为了让失主前来认领物品,10月25分局组织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

但是!来认领的失主还是少数!!!脏物里面有好多烟酒糖茶马上就要过期了!!!小编希望大家能广泛扩散,找到更多的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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