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违整治进行时」我县依法强制拆除三处“双违”建筑

10月19日,我县集中整治“双违”指挥部组织力量对县域内的三处“双违”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连兵、副县长牛福刚分别到拆违现场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拆除的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涉及县钻井队门南的一处平房、北小王村北的一处小铸造加工厂、一处库房,这三处建筑均是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和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占地并违法建设的。相关部门对这批违建行为进行了摸底调查,核实清理整治范围,也对相关个人进行宣传教育,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业主们未按要求及时整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县组织力量集中对违章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审核: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