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儿子去世“儿媳”提空公积金

南昌安义县一中介人员,为了牟取“中介费”,帮助不法分子“变身”成死者妻子,以配偶名义骗取344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10月23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了该起骗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案。日前,假冒死者妻子的廖某及不法中介陶某已被安义警方抓捕归案。

老人提取去世儿子住房公积金

发现资金已被“儿媳”提取

“我儿子公积金账户里怎么一分钱都没有?”2017年12月,安义县退休老人杨女士的儿子詹某因意外不幸身亡。今年1月31日,料理完詹某丧事后,杨女士亲自来到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直系亲属身份领取詹某的住房公积金。可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詹某账户里缴存的34400元住房公积金已经全部被提取。为了查出事情的来龙去脉,管理中心立即调取詹某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提取档案和柜台影像资料,发现詹某名下的34400元住房公积金,是被一位名叫王美华的女子,以詹某妻子的身份在2017年12月10日以购房名义提取的。

“我儿子一直是单身,怎么会多出个妻子来呢?”杨女士对此深感疑惑。杨女士告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其子詹某并未结婚成家;她本人也从不认识这位名叫王美华的“儿媳”。

事发时,管理中心尚未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工作人员仅凭经验、肉眼鉴别办事人提供材料的真伪。据此,管理中心怀疑该笔公积金提取存在中介非法协助个人伪造材料,骗提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可能。

报案后发现整套材料系伪造

“儿媳”身份信息被人“克隆”

以配偶名义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单位证明等一整套材料。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发现,詹某名下住房公积金被提取时手续齐全,证明材料完整。那么,既然已经证明故去的詹某并未结婚,其单位也不可能为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妻子”王美华来中心办业务时提供的材料证明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为进一步查清事情真相,维护杨女士的正当权益,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于今年5月陪同杨女士来到安义县公安局龙津派出所报案。

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视频材料及相关证据,龙津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发现王美华以及她所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詹某单位公章、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等等一整套材料都是伪造的。

据记者了解,当初以詹某妻子“王美华”的名义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的这名女子,其真实身份为廖某;而所谓“王美华”虽确有其人,但其身份信息也是被人恶意“克隆”,本人并不知情。

陶某从中得1万元“中介费”

其余2.44万元被廖某挥霍一空

据了解,不法分子廖某为了牟取詹某34400元住房公积金,与某房产中介陶某勾结,由陶某利用房产中介身份找人制作了一整套足以乱真的虚假材料。

事成之后,廖某骗取的34400元住房公积金按照事前两人规定的协议,陶某从中提取25%的“中介费”,总计10000元整;其余24400元已被廖某挥霍一空。

记者昨日获悉,安义警方已将涉嫌诈骗疑犯廖某、陶某抓获归案;陶某骗取的1万元也已退还给杨女士。目前,廖某和陶某伪造虚假材料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一案已移交至安义县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