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髮師悖論、說謊者悖論……細數那些人類歷史上的著名悖論

佯謬和悖論在英語中只有一個詞:paradox,而在中文中這兩個詞的意思稍有不同,看起來中國人腦袋中的彎彎較之西人的確是多了一些。筆者喜歡中文這兩個詞的微妙區別,用它表明物理佯謬與數學悖論之不同恰到好處,儘管許多時候被人們交叉使用。

中文中的“悖論”,一般指因為數學定義不完善,或邏輯推理之漏洞而導出了互為矛盾的結果。比如著名的“理髮師悖論”。

傳說有一個理髮師,將他的顧客集合定義為城中所有“不給自己理髮之人”。但某一天,當他想給自已理髮時卻發現他的“顧客” 定義是自相矛盾的。因為如果他不給自己理髮,他自己就屬於“顧客”,就應該給自己理髮;但如果他給自己理髮,他自己就不屬於“顧客”了,但他給自己理了發,又是顧客,到底自己算不算顧客?該不該給自己理髮?這邏輯似乎怎麼也理不清楚,由此而構成了“悖論”。

理髮師悖論實際上等同於羅素悖論,英國哲學家及數學家羅素(Bertrand William Russell,1872年-1970年)提出的這個悖論當時在數學界引起軒然大波,或者稱之為引發了第三次數學危機,因為那時的數學家們正在慶幸康託(G. Cantor, 1845年-1918年)的“集合論”解決了數學的基礎問題,沒想到這個作為基礎之基礎自身裂了一條大口。

數學的三次危機都可以說是與悖論聯繫在一起。第一次數學危機可追溯到古希臘時代的希帕索斯悖論,起因於研究某些三角形邊長比例時發現的無理數,洩漏這個“怪數”的學者希帕索斯(Hippasus,大約公元前500年)被他的同門弟子扔進大海處死。第二次危機則與芝諾悖論及貝克萊悖論有關,基於對無窮小量本質的研究,它的解決為牛頓、萊布尼茨創建的微積分學奠定了基礎。因為畢達哥拉斯學派在淹死了希帕索斯之後,對錯誤有所認識,被迫承認了無理數,並提出單子,有點類似“極小量”的概念。不過,這個做法卻又遭到了詭辯數學家芝諾一派的嘲笑,編出一個快跑運動員阿格里斯永遠也追不上烏龜的“芝諾悖論”,令歷代數學家們反覆糾結不已。牛頓發明微積分之後,雖然在實用上頗具優勢,但理論基礎尚未完善,貝克萊等人便用悖論來質疑牛頓的無窮小量,將其稱之為微積分中的“鬼魂”。

因為前兩次數學危機的解決,建立了實數理論和極限理論,最後又因為有了康託的集合論,數學家們興奮激動,認為數學第一次有了 “基礎牢靠”的理論。

然而,當初康託的集合論對“集合”的定義太原始了,以為把任何一堆什麼東西放在一起,只要它們具有某種簡單定義的相同性質,再加以數學抽象後,就可以叫做“集合”了。可沒有想到如此“樸素”的想法也會導致許多悖論,羅素悖論是其一。因此,這些悖論解決之後,人們便將康託原來的理論稱為“樸素集合論”。

實際上,集合可以分為在邏輯上不相同的兩大類,一類(A)可以包括集合自身,另一類(B)不能包括自身。可以包括自身的,比如說,圖書館的集合仍然是圖書館;不能包括自身的,比如說,全體自然數構成的集合並不是一個自然數。

顯然一個集合不是A類就應該是B類,似乎沒有第三種可能。但是,羅素問:由所有B類集合組成的集合X,是A類還是B類?如果你說X是A類,則X應該包括其自身,但是X是由B類組成,不應該包括其自身。如果你說X是B類,則X不包括其自身,但按照X的定義,X包括了所有的B類集合,當然也包括了其自身。

總之,無論把X分為哪一類都是自相矛盾的,這就是羅素悖論(Russell Paradox),即理髮師悖論的學術版。

還有一個與樸素集合論有關的悖論,叫做“說謊者悖論” (Liar Paradox),由它引申出來許多版本的小故事。它的典型語言表達為:“我說的話都是假話”。為什麼說它是悖論?因為如果你判定這句話是真話,便否定了話中的結論,自相矛盾;如果你判定這句話是假話,那麼引號中的結論又變成了一句真話,仍然產生矛盾。

反正,上述這兩個悖論導致了一種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的尷尬局面。說謊者悖論中的那句話,無論說它是真還是假都有矛盾;而羅素悖論中的集合X,包含自己或不包含自己也都有矛盾。樸素集合論產生的另一個有趣悖論“Curry’s Paradox”,與上述兩個悖論有點不一樣,它導致的荒謬結論是“左也正確,右也正確”,永遠正確!

我們也可以用自然語言來表述“Curry’s Paradox”。比如,我給出如此一說:

“如果這句話是真的,則馬雲是外星人。”

根據數學邏輯,似乎可以證明這句話永遠都是真的,為什麼呢?因為這是一個條件語句,條件語句的形式為“如果A,則B”,其中包括了兩部分:條件A和結論B。這個例子中,A=這句話是真的,B=馬雲是外星人。

如何證明一個條件語句成立?如果條件A滿足時,能夠導出結論B,這個條件語句即為“真”。

那麼現在,將上述的方法用於上面的那一句話,假設條件“這句話是真的”被滿足,“這句話”指的是引號中的整個敘述“如果A,則B”,也就是說,A被滿足意味著“如果A,則B”被滿足,亦即B成立。也就得到了B“馬雲是外星人”的結論。所以,上面的說法證明了此條件語句成立。

但是,我們知道事實上馬雲並不是外星人,所以構成了悖論。此悖論的有趣之處並不在於馬雲是不是外星人,而是在於我們可以用任何荒謬結論來替代B。那也就是說,通過這個悖論可以證明任何荒謬的結論都是“正確”的。如此看來,這個悖論實在太“悖”了!

以上三個悖論都牽涉到“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的問題。理髮師不知道該不該給“自己”理髮?說謊者聲稱的是“我”說的話。“Curry’s Paradox”產生悖論的關鍵是 “這句話” 的語義表達中包括了條件和結論兩者。看起來,將自身包括在“集合”中不是好事,可能會產生出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那麼,如果將自身排除在集合之外,悖論不就解決了嗎?也許問題並非那麼簡單,但總而言之,這些悖論提醒數學家們重新考察集合的定義,為它制定了一些“公理”作為條條框框,從而使得康託的樸素集合論走向了現代的“公理集合論”。

上面淺談的是數學中的幾個簡單悖論,數學中的悖論只和理論自身的邏輯有關,修改理論便可解決。物理中的佯謬除了與理論自身的邏輯體系有關之外,還要符合實驗事實。打個比方說,數學理論的高樓大廈自成一體,建立在自己設定的基礎結構之上。物理學中則有“實驗”和“理論”兩座高樓同時建造,彼此相通相連、不斷更新。理論大廈不僅僅要滿足自身的邏輯自洽,還要和旁邊的實驗大樓統一考慮,每一層都得建造在自身的下一層以及多層實驗樓的基礎之上。因此,在物理學發展的過程中,既有物理佯謬,也有數學悖論,可能還有一些未理清楚難以歸類的混合物產生出來,也許這可算是英語中使用同一個單詞表達兩者的優越性。

前面提到過,數學史上的三次危機以及導致危機的悖論的根源,都與連續和無限有關,都是由無限進入到人的思維領域中而導致思考方法之不同而產生的。第一次是從整數、分數擴展到實數,雖然整數和分數在數目上也有無限多,但本質上仍然有別於(小數點後數字)無限不循環的無理數。第二次危機中的微積分革命導致對“無限小”本質的探討,推導總結髮展了極限理論。第三次危機涉及的“集合”,顯然需要更深究“無限”的概念。

看來,的確如數學家外爾所說:數學是無限的科學。實際上“無限”的概念對物理學和其他科學也至關重要,宇宙有限還是無限?物質是否可以“無限”地分下去?存在“終極理論”嗎?人類思維有極限嗎?我們(細胞數目)有限的大腦,能真正想通“無限”這個問題嗎?就像小狗永遠也學不會微積分那樣,有些東西對我們人類的大腦來說,是不是也可能是永遠無法認知的?

科學研究就是提出和解決悖論佯謬的過程。正如數學史上悖論引發的三次危機,既是危機又是契機,有力地推動了數學的發展,促進了人類的進步。

(摘自《永恆的誘惑:宇宙之謎》,作者:張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