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l 一男子醉驾酿事故后逃避处罚被刑拘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09.3mg/100ml!单车肇事受伤后在事故现场昏迷,险丧命;为逃避处罚“失踪”近一年,太侥幸。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通川区西城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将2017年“10.31”涉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李某查获归案。

2017年10月31日下午,李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驶经经开区黄家坝大桥附近时,单车肇事撞向路边的水泥墩。然而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三轮摩托车停在路边,地上昏睡着一名中年男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

经进一步查看,该男子身上有伤,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将送到医院救治。后经鉴定,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居然达到了309.3mg/100ml,不仅属于醉酒驾驶,而且血液中酒精含量数值创造该了大队所查酒驾以来的最高纪录。

由于涉嫌危险驾驶罪,之后,办案民警多次传唤李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但李某不仅不主动配合公安交警的调查,接受应受处罚,而是玩起了“失踪”,不知去向。后被警方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10月9日,达州公安交警在通川区西城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将李某查获归案。

归案后,李某对其醉酒驾驶的事实供认不讳。李某称:事发当天上午,他到达川区河市镇某工地做临时工,吃饭时已是下午2点过了,后来又与几个工友偶遇,便喝起了酒来。他喝了一斤半左右的药酒,之后还喝了一些其它酒,饭局结束后,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的李某不顾朋友劝阻,执意要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由于酒喝得太多,没走多远他就无法控制自己,导致事故发生,加之酒性大作,他倒地之后就失去知觉,不省人事,什么都不知道了。

直到清醒后,李某才发现自己躺在医院。本以为躲过一阵风头事情就过了,没想到被列入“网上逃犯”,出门真是“寸步难行”,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法律法规规定

●饮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