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东莞颁布两部《条例》,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出租屋治安消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国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东莞如何改善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

10月16日上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以下简称生态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出租屋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两部条例将分别于2019年1月1日和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朱斌华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陈俊荣,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对林,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寅通报生态条例、出租屋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今年共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生态条例、出租屋条例均于2018年9月30日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一次性通过同一个市的两部实体法规,这在我省17个新获立法权的市尚属首次。

陈俊荣发布了两部条例的公告并介绍了有关立法情况。他表示,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遵守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团结和带领全市立法工作者,充分调动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不断推进立法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2018年是东莞市地方性法规的丰收之年,截至目前为止,今年共出台了3部地方性法规。生态条例、出租屋条例是继首部实体法——《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后,出台的第二、第三部实体法。

三年磨一剑!先行创设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

生态条例共六章六十七条,包括总则、促进措施、保障机制、监督考核、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条例从立项到出台历经三年时间,由于该条例没有直接的上位法,其依据的上位法分布在二十余部单项的法律、法规当中,且涉及的政府部门众多,具有较大的立法难度,真可谓“三年磨一剑”。

吴对林表示,生态条例出台后,市环保局将全力配合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群众知晓生态条例内容,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市环保局将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全面开展培训,制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等多种措施保证生态条例有效实施。

东莞为何要先行创设生态条例?“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二是修复东莞生态、助力东莞经济转型的必要手段;三是促使上位法在东莞市的具体化、本土化。” 陈俊荣说道。

生态条例有三大突出特点:一是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生态文明思想;二是设置九类情形需负行政法律责任;三是产业导向和产业引退制度凸显了本地特色。生态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东莞生态文明建设的展开和深入,助力东莞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同时,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部门责任后,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措施的落实。

生态条例立法难度大,实施起来有不少阻力。“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欠账多、难度大;二是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突破力度仍需加大;三是生态文明体制还未完全建立。”吴对林说道,市环保局将从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方面着手化解阻力。

管好出租屋!订立制度保障治安和消防安全

《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是东莞市获得立法权后,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领域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全文共计三十二条,内容包括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和治安安全责任书制度等。陈俊荣指出,东莞市的出租屋数量巨大,全市超过45万栋,380万套间以上,给群众带来保障生活的经济来源,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治安隐患。“管好出租屋,治安好一半”也早已成为各界共识。

总体而言,东莞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东莞市作为一个外来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出租屋是外来人口的主要居住方式,出租屋分布范围广泛、数量巨;二是出租屋内居住人员流动性大、身份类型相对复杂;三是出租屋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健全,居住房屋和商住房屋、厂房混同,“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以下简称“三小”场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成为治安与消防安全的重点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出租屋条例设计了以下制度来解决。在治安管理方面,为了保障出租屋的治安安全,建立完善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治安安全责任书制度、安装使用技防产品及技防系统制度等三项制度。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在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中着重强调其消防责任;二是明确应当对供电、用电、供气等火灾高发环节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对消防安全隐患大的“三小”场所作出规定。

此外,随着东莞市出租屋管理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化,“二标四实”制度不断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规范管理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的期盼越来越高,确实需要制定一部关于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法规的强制力保障出租屋的治安与消防安全。“二标四实”工作的扎实推进为出租屋条例的有效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赵寅表示,出租屋条例出台后,市公安局将广泛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宣传阵地确保宣传深度、开展精准宣讲保障宣传精度、融合“二标四实”维持宣传热度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实地巡查、强化管理执法等多措并举,确保出租屋条例准确有效实施。

【记者】陈琬莹

【摄影】孙俊杰(除署名外)

【通讯员】甘劼伟

【作者】 陈琬莹 孙俊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