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公路上發生了驚魂一幕:
一個司機正開著貨車行駛在路上,突然看到前面有限高杆,就在距離限高杆10米左右的地方,司機沒有剎車,而是打開車門,迅速跳車。最後,貨車衝向限高杆,車翻了,貨物也撒了一地,而司機因為跳車扭傷了腳,痛苦不堪。
為什麼司機沒有踩剎車呢?跳車自己會受傷,貨物和車也會受損。外行可能不懂,內行看到司機後面拉的貨物就懂了。
這個司機拉了一車鋼管,可能是因為大下坡,也可能是沒有看到限高標誌,又或者是一時大意沒有注意前方的限高杆,等到他察覺到時,已經距離限高杆很近了,如果急剎車的話,剎住了會非常危險,剎不住,後果更嚴重!所以司機急中生智,果斷跳車。
幸虧卡友機智,才死裡逃生捱過一劫。那麼限高架這個罪魁禍首應該看?
限高架應該是卡友們最討厭遇到的攔路虎之一了,輕則賠錢,重則送命。那麼,遇到貨車撞毀限高杆/限高門/限高架,就一定是司機的責任嗎?限高架的建立者就沒有事先違規嗎?
希望卡友們不要忽略這個前提,
事故責任的劃分,
與限高架的建立是否合法和合規有關。
如何判斷限高架是否合法呢?我們可以用這個標準做出判斷: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3.6.1條規定:一條公路應採用同一淨高。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淨高應為5.00m;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淨高應為4.50m。
規定中強調了“淨高”,也就是說,在這個高度以下不允許有任何障礙物,要確保規定高度內的空間完全暢通!是限高架也不行!如果有限高架的話,說明這條公路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公路不能交付使用。如果交付使用了,那麼就是違法的。所以
有些地方以保護公路不受損害為名,肆意設置限高架,阻止大車通行,也不管建的限高架到底合不合法律規定的限高標準。而我們卡友平常開車陌生外地跑是常態,如果剛好遇到個不合規的限高架一不小心就悲劇了。
不少司機因為不清楚各類公路的限高標準,即使撞毀了限高架,也大多自認倒黴,賠錢了事。但其實遇到撞毀了限高架的事情,如果能事先確定建造者建設的限高架的限高有問題,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的。
並非反對基於保護公路緣由的設置限高架,但堅決反對非法限高架侵害卡友的人身安全和權利!
希望各位卡友相互轉告,三級、四級公路限高架低於4.5米違法,
其他公路限高架低於5米違法!
不要再因為這個法律盲點吃啞巴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