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定區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了
違法者從酒瓶外形上做起了文章,
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眼前的這兩款洋酒瓶,
乍一看的確有著不少類似之處。
拱橋形玻璃瓶身、金屬質感的瓶口
以及瓶口的金色花紋都頗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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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爹利品牌代理人表示,
由於洋酒進入國內市場時間不長,
考慮到廣告宣傳等成本因素,
他們於2006年對產品的瓶身申請了
立體商標保護,並於2009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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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公司在一次展覽會上,
發現了這一款瓶身相似的產品,
於是向嘉定區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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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違法產品中所裝的也是
法國進口原液,
但和馬爹利公司不存在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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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違法產品共計生產了約3000瓶,
其中1000多瓶已經流向了市場,
所得違法銷售金額達2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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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部門認為,
儘管瓶身上的文字並不相同,
但因為瓶身的相似性,
可能使消費者認為
兩家企業間存在某種聯繫,
容易出現誤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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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對企業庫存違法產品予以沒收,
並處罰款2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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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何加平
監管部門表示,
立體商標比平面商標
具有更強的視覺衝擊力,
更能識別商品品牌,
因此在新《商標法》中增加了這一類型,
但很多企業並不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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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監管部門提醒,
立體商標的專用權使用期限
並不是永久的,
相關企業要及時更新,
避免權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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