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族”颤抖吧!惠州交警“猎飙”行动3个月严查严打!

8日,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噪声扰民,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交警部门将结合“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猎飙”专项行动,专门打击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成立“猎飙”行动专业队。专业队将调查、摸排、分析、研判出的“飙车”车辆主要集中出现地,采取“科技布控、静态锁定、动态跟踪、精准打击”的模式,开展路面查缉行动,落实24小时全天候警力管控,严查严打。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市区主要道路、城乡接合部车流量少且夜间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实行‘打击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惩处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对所有查获的案件和线索,均进行缜密侦查,收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并依法从严打击,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一律给予治安处罚。”据惠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在“猎飙”行动开展期间将形成专门台账,实施抄告制度,即对查获的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抄告工商质监部门,督促工商质监部门对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商家严格按上限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查处的“飙车”违法行为,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当事人家属,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学校)、辖区派出所,通过组织开展家属帮教,派出所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学校)面对面约谈等形式,加强对“飙车”参与者的教育与警告。

同时,为了加大震慑力度,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了“猎飙”行动公开举报电话:0752-2309500,公安机关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现的线索。此外,行动期间,交警部门还计划邀请媒体随警作战,跟踪报道公安机关打击飙车专项行动的进展和典型案例,震慑“飙车”行为。

法律链接

1.“飙车”交通违法行为,油门的轰鸣声不仅严重扰民,而且因为车速快,容易引发恶性事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涉嫌危险驾驶行为,后果严重的将面临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2.车辆非法改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二项:“(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彭欣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